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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班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30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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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保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要求劳动者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保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要求劳动者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
    损失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在扣除后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起诉员工未尽其职。公司起诉员工,最终会有赔偿。具体手续要准备诉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起诉书一式两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不履行劳动义务的,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告劳动者,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关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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