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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结婚一年多了,女方没和他同居,现在不想住在一起,又不退彩礼钱怎么办?

彩礼 2023-05-30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返还彩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彩礼不予返还:
    1、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男方也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
    2、彩礼已经全部用于双方开支的,也不用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双方结婚四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能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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