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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还完的房子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30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的房子的分割:
    1、房子是在婚前购买,并且是婚后一方用自己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视作是个人婚前房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后购买的房子,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提前写明房子的所有权,并在后续房产证办好之后按照协议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还贷中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首先夫妻可通过协议方式分割还在还贷中的房子即提前写明房子的所有权,并在后续房产证办好之后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也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按揭房是夫妻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的房子双方可以先不分割,等房贷还完之后再协议分割。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可以将房屋分给登记方,如果登记方继续偿还贷款,并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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