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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们是新员工,得知老板拖欠工资,我们预支800元工资自离是否构成犯罪

讨薪 2023-05-31 0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资就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自动离职即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而径行停止提供劳动的行为,可能会对用人单位的相关制度或大或小的违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行为进行处罚,但对于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旧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只不过此时,依照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处罚和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折抵,但这并不是说自动离职就没有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 并不是拖欠工资就可构成犯罪并且立案,而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区别就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才有可能构成犯罪 。现在社会上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已经习惯了去公司当中,上班之后定期的领取自己所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但是公司的经营很有可能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这就可能导致拖欠工资的情况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 法律分析:犯法,如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不结清劳动者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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