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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放在指定的位置,并通知顾客,结果顾客当天没有收到,间隔几天就去拿,快递丢了,还需要快递员负责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5-31 0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未经买家同意放在指定地点,东西丢了快递员有责任。若经过客户同意把快递放在指定地点,快递员及公司没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 法律分析:如果快递员在签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快递放置于门口,丢失后由签收人负责,快递员及快递公司是不需要负责的。
    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快递放置于门口,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快递企业设置快件处理中心,应当事先征询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相关工作场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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