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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经常打架,女方有三个孩子,男方没有孩子。准确的说,我俩的夫妻关系是在叔嫂关系上建立的,当初丈夫去世,所以为了孩子才结婚的,而如今天天以暴力来维持现状,长此以往下去也不是办法,所以想离婚,结束苦海,如果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女方吗?夫妻双方经常打架,女方有三个孩子,男方没有孩子。所以想离婚,如果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女方吗?

离婚 2019-02-08 12: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前者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这样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果上述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诉讼离婚了。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判离,财产怎么分,孩子如何抚养。
  • 建议通过协议离婚,这是离婚最简便的途径。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意见如下: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您好,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在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所以您可以提出离婚,孩子判给您的机会比较大。
    但是,具体各个案件情况会有所区别,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作出科学严谨的分析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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