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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时候在电话里说三个月后可以退押金,但收据上写的六个月这种情况押金可以退吗?

房屋租赁 2023-05-31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租房的押金不会退还。租房的合同都是有押金的,最少一个月的押金,押金的目的正是防止这种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押金一般都是退房的时候退,交押金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你的三个月房租,需要是如果你破坏了屋里的东西,墙壁什么的,需要维修,那么押金就不退给你了,如果没有问题,退房的时候押金就会退给你。
  • 法律分析:可以退。租房子交的押金,这些现金属于质押。虽然没有了押金单,只要租客没有违约的情况,房东就应该退还押金。在交押金时,房东给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
    所以,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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