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亲去世,母亲再婚,从小爷爷养大,爷爷有两个女儿,我经济压力大,外债一二十万,需要赡养老人吗?

赡养 2023-05-31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立遗嘱方式处理

  •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律义务,你述情况,若是父亲已年满六十岁,作为子女,是必须赡养父亲的,若是未年满六十岁,则不需赡养。
  • 父亲去世,爷爷有其他子女的,由其他子女赡养;没有其他其子女的或其他子女无力赡养的,应当由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赡养。因此,祖父母要求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
    二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
    有负担能力是指义务人在保持自己家庭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尚有能力(余力)。若赡养义务人履行了赡养义务,不会影响到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则表明其具有负担能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