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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贷7万,每月还2650,还36个月,这个利息是否超过了国家的保护

民间借贷 2023-05-31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法律保护24%之内年利率,24%——36%的利息允许自愿支付,超过36%无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法院会强制出借人返还对方,所以,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即为高利贷。
    利息是包括为贷款而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比如手续费、中介费。国家还规定:超过国家规定利息的4倍,就是高利贷,高利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首先,欠钱是要还的,国家保护借贷中的合法利息。
    如果它的年利息超过了国家规定的24%,也就是说月利息超过了国家规定的2%,就是高利贷,是违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你不要还。如果对方起诉你,不要怕,在法院的协调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 网贷利息超过国家规定,可以不还。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借款可以不还。但未超过部分的利息,仍需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网贷可以不还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借款可以不还。但未超过部分的利息,仍需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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