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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社保断交,1月又交,1月看病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5-31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以社保部门的答复为准
  • 1月份可以报销,截止到12月底。慢性病一般需要通过门诊治疗或用药长期治疗,很多慢性病门诊费用较高,给患者家庭造成严重经济负担。自2022年1月1日起,同时申办有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待遇的参保患者,到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诊时,根据就诊病种分别按照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享受待遇,其起付线标准、统筹基金限额均分别计算。
    职工慢性病起付线是3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80%,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其中精神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居民慢性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是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其中精神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 法律分析:达到报销条件就可以报销,住院不是超过24小时就不能使用社保报销,满足条件就可以使用社保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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