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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骗了1800。有他的身份证有用吗?

诈骗 2023-06-01 0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用的,可以报警以诈骗罪处理对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行为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在认识上产生错觉,以自觉地将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 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可报警。公民若骗取他人身份证号码,一般会按照情况的严重性来决定其法律责任的,不会因为说因为骗取居民身份证就属于有罪的,情节轻的一般只会给予警告和罚款。诈骗涉案几十万元,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有危险。被骗子知道身份证号和姓名并无实质性危害,但是需要提醒亲朋好友注意预防,以免上当受骗。原由如下: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资料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解决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受相应的法律职责,遗失资料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做法承受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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