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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刚工作两个月,工厂搬走了,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1 0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搬厂赔偿标准是: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算一年,补一个月的赔偿金,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另外,公司搬迁,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公司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法律分析:搬厂赔偿,按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算一年,补一个月的赔偿金,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一般情况下,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的,劳动者应当服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损害赔偿与工厂搬迁多远没有关系。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被辞退的,属于无过失性辞退,应当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除此之外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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