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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后,还能在成都定居吗?

移民留学 2023-06-01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视同定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被视为定居:
    1.出国留学生(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
    2.因公出国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
    法律依据:《关于对华侨定义中定居的解释(试行)》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视同定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被视为定居:
    1.出国留学生(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
    2.因公出国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
    上述解释仅适用于华侨身份的认定,有关华侨在国内的政策待遇,按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 可以,不是一回事。
    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并在国外居住,视同定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三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 法律分析:凡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九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都满足在中国定居的条件。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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