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有两个儿子想分户没房子怎么办?

其他 2023-06-01 1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主两个儿子分户要如何分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领养、分家、失踪、寻找或其他缘故导致户口发生变动时,需要户主或者公民本人申报变更(向户口登记机关处申报)。
    手续如下:
    1、分户申请;
    2、婚姻情况发生变化等与分户原因有关的证明;
    3、人民法院对分割房屋所属权和使用权的判决书或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须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公房产权证书
    4、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一、分户申请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二、分户所需条件

    1、房屋产权证明;
    2、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户主及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主两个儿子分户由户主或者他的儿子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即可。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两个儿子平均分配。如果都想要房产,就是将房产过户到两个儿子的名下,成为共有房产,一人一半的份额。如果是个人要房产,另一个不想要房产,就是要房产的儿子,出钱补偿房价的一半,价钱给另一个儿子。
    这样也是公平的。遗产继承,首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