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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子,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婚后贷款也是男方还的,如果离婚了,女方能得到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1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在婚前买的房子可以写女方的名字。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婚后加女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房子是结婚前购买,还是结婚后购买?这个很重要。
    2.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而且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房子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房子也归女方个人所有,男方不愿意还款很正常,女方只能自己偿还房贷。
    3.如果房子是结婚后共同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应当与女方共同还款。
    4.婚后房产,其实是女方用婚后财产全部还款、男方不还款,离婚时房子也会夫妻平分,男方现在就应该要求男方还款。
  • 男方婚前支付首付,并且登记自己名字,在婚后还贷的,离婚的时候房屋归男方所有,但是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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