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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中的子女教育信息。如何填写开始和结束时间?是每年前一年还是几年一起填写?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6-02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填子女教育信息,是因为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填写子女信息是为了进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具体填报过程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子女教育”;
    2、进入教育信息填写页面,点击“选择子女”;
    3、填写子女身份信息;
    4、填写子女教育信息后,设置扣除比例,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5、最后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个人所得税填写子女信息需要准备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以及子女的教育信息,填写完毕设置扣除比例,子女教育个税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标准是每月1000元/每个子女。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 个税子女教育填报方式:
    1、首先是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以后,在“我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中选择【子女教育】。
    2、基本信息核对,填写自己子女的信息,点击【选择子女】。
    3、进入子女信息添加页面,点击【添加子女信息】。
    4、然后是设置扣除比例。
    5、最后一步申报方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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