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租客不交房租,退租,钥匙也没交给房东

房屋租赁 2023-06-02 2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交房租不退房,房东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客没交房租时房东换锁的应当及时补缴房租,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不交租金联系不上租客可以报警。能够与租客进行协商的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恶意欠租的,出租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