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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转让时一样吗?

房屋买卖 2023-06-03 0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赠与——赠与的办理手续
    赠与——赠与需缴纳的税费
    买卖——买卖的手续和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变更即房产证更名,具体流程如下: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法律分析:
    要办理房产证改名的,当事人之间要先签订好买卖或者赠与协议,签订好协议之后再将其拿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可以带上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公证书等资料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证改名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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