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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怎么办?本人位于四川成都郫县高新西区

其他 2023-06-03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身份证遗失补证流程是:
    1、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办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就是身份证丢失,提供不了原身份证就是补办。需要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了是不能通过定位找到的。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户政大厅申报挂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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