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法院冻结账户不需要通知当事人吗?

其他 2023-06-03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法院冻结账户会通知本人吗
    1、法院冻结账户不会通知本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所以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应当送达冻结裁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证明被告人自首、坦白、立功的证据材料,没有加盖接受被告人投案、坦白、检举揭发等的单位的印章,或者接受人员没有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有自首、坦白、立功的事实和理由,有关机关未予认定,或者有关机关提出被告人有自首、坦白、立功表现,但证据材料不全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有关机关提供证明材料,或者要求有关人员作证,并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二、解冻银行账户需要多久
    解冻银行账户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法院法官亲自将解除冻结裁定书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开户银行,就会立即解除冻结;
    2、如果没结案,六个月到期后,银行系统会自动解冻;
    3、如果没结案,法院申请继续查封,可以延期,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的二分之一,到期后会自动解冻。
  • 法院是可以冻结监管账户。但只要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冻结账户: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
    法院方面冻结银行账户的,会及时通知当事人,银行方面没有义务通知本人。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冻结账户指一个暂时不允许支取款项的账户。例如,由于政府采取的紧急金融政策,或是在法院判决之前被禁止提款的账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