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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房子卖了51万。我想知道如何缴纳个人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6-03 2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卖房人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有两种情况;
    1、交易的房屋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2、交易的房屋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的,当事人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都是由卖方交纳的。那么你知道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吗?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1、纳税义务人出售自有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下同)取得所得的个人。
    2、纳税范围个人出售自有房屋取得的所得。
    3、适用税目、税率根据现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5、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出售价-房屋原值-合理费用出售价,是指个人出售自有房屋获得的全部收入。若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房屋原值,是出售方取得该房屋时所支付的购置价格或建造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购入该房屋时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交易手续费、评估费及出售该房屋时缴纳的印花税、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收益金、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
    纳税义务人应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以及税费缴纳凭证。
    6、减免税规定
    (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已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给予免税;
    (2)对个人出售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依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向《办法》规定的申报地点的税务机关(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法律分析:
    1、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判定为是需要缴纳的,当然也有具体缴纳的标准,缴纳的标准是房屋出售总价的1%。也可以是房屋现在出售的总价减去初购房屋时的总价的差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
    2、营业税。营业税缴纳的标准是房屋出售总价的百分之五点五缴纳。房屋产权的年限达到五年的,可以免征这一部分的税收。
    3、印花税。这一部分的缴纳是由买卖双方各自缴纳的,缴纳的标准一样,都是房屋总价的
    0.05%。
    4、土地税。房屋产权年限达到五年的标准的,不交纳土地税。没有达到标准年限的缴纳的标准是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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