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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确认的情况有哪些,如何确认股权确认

股权转让 2023-06-03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确认的一般标准是:
    1、本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确认的一般标准是,根据股东名册、章程确认;
    2、本公司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股权确认的一般标准是,根据公司登记机关合法登记的信息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股权确认方式的分类有:
    1、根据法律关系分为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和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
    2、根据确认意图分为善意之诉和恶意之诉。
    可以确认股权存在的证明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验资证明、工商股东登记、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 股权确认方式的分类有:
    1、根据法律关系分为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和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
    2、根据确认意图分为善意之诉和恶意之诉。
    可以确认股权存在的证明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验资证明、工商股东登记、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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