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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一个已婚男人了交往了3年度为他流产两次现在他想分手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同居 2023-06-04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在恋爱期间流产的,男方一般不需要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女方流产的,那么男方要给予的是赔偿也不是补偿,赔偿的费用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女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你可以和她协商,提出你的赔偿请求,看她是否同意,如果同意的话,你提多少都行。第二个就是不同意的话,就由法院进行判决,你尽可能的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在判决时,也许会多判给你一点。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结婚半年流产一次的,离婚时是不能要求赔偿的,但是如果双方之间就赔偿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律充分支持当事人意思自治;一般来说,只有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情形下,无过错方才可以要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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