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6岁时,我的孩子在学校被其他孩子打头,缝了6针具体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4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情节比较轻微,那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来进行相应的处理就可以了,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那么会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处理,学生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甚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没有被司法鉴定伤情为轻伤以上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2、也可以由学校、双方家长共同协商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学校予以相应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由学校来负责赔偿需要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适当的营养费,交通费。但是学习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义务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未成年人伤害到其他人,其家长作为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与其家长协商,由对方家长承担植牙以及相关费用。如对方拒不赔偿,可通过诉讼形式对其家长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在学校里,如果一方孩子打伤另一方孩子,一般通过学校进行调解,三方共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横沥镇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