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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扯结婚证,明天买房,只能写女方名字,但是男方付首付,这样还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5 0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男方付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结婚之后也是个人财产。但是男方可以主张首付款是债款,要求女方还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属于赠与。但是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使写的是女方名字,实践中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分割的话,一般都是女方获得房子,然后给男方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双方在婚后买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如果该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那么该房子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买的,登记的也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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