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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需要走什么流程

起诉离婚 2023-06-05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想离婚需要的手续为: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再依法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当事人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起诉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的,则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过后,再去领取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那就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办理离婚所需手续流程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的流程,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限,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流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调解无效的,见审理,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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