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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51岁于2013年1月1日掺加社保《自付》该2017年12月办退休!碰上我村征地!我也被列入农转非名额!我12月10多号准备去一次性补办1档医保!质询工作人员补交医保问题!她告诉我我属于农转非人员等把手续办好会通知我!可我12月20多号又去问!工作人员说我已经办理了退休!而且还办成二档医保!造成我不能够补交20年一档医保了!我自己卖的社保退休前我有权利补交20年一档医保!他们这样自做主张帮我办成二档医保!请问这样对吗!这样该找谁说理去谢谢质询工作人员补交医保问题!我自己卖的社保退休前我有权利补交20年一档医保!请问这样对吗!

劳动纠纷 2019-05-08 16: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补办条件:
    1、持卡人不慎遗失社保卡;
    2、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3、社保卡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写。
    补办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补办申请表;
    3、其它资料。
    【注】因各地方实际情况不同,社保卡补办资料依据本地规定执行。
    补办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地区社保机构补办社保卡即可。具体办理流程根据地方规定执行。
  • 可向单位要求补缴保险,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
    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 劳动者被无故辞退的,依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一部分的经济赔偿,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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