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父母没有村里收回土地合理吗?

土地纠纷 2023-06-06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村集体一般无权收回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审批条件为:
    1、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如具有使用权人未按规定使用等情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可以收回。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只有辖区内的农业户口居民才能拥有使用权,如果是非农业户口,村里有权收回的土地,因此不能享受征地补偿和分得村里的人头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父母没有村里收回土地合理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