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下,我家小孩在学校里和同学相互碰撞一起,我小孩子额头肿了,对方小孩子碰了鼻子。鼻子边角有淤青。后来流鼻血,然后呕吐送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没得问题。 只有教室监控,但是是刚下课。快要做眼保健操了。然后那个男孩子是上完厕所回来的。我小孩子刚要去上厕所。从教室跑到教室前门口。这一段是有监控的。至于外面监控就看不到了。从教室跑到教室门口。出了教室就停下来了。老师说从教室监控看到最后一点点就是我小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6 08: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打电话进行投诉。或是向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