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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负责人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6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接电话怎么办
    1、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接电话处理方法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接电话的,先协商修车方案,向交警报备,先把自己的车修好,把发票保留好,保持和交警及对方保险公司的联系;
    (2)通过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和协调,协调无果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 交通事故中,一方不到,不配合的处理办法;
    1、未涉及人员伤亡的,可以寻求交警处理,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要求其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医疗费。治疗结束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当事人拒绝进行调解协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请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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