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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公司让我请病假扣工资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7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请病假扣工资符合劳动法规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2、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3、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4、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5、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6、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7、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8、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8、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 请病假还要扣工资一般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请病假是不计算当天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或者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请病假也可以扣工资,但是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法律分析:在一般情况下员工向单位请病假了之后,单位不能以此为借口扣员工工资,否则的话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我国病假属于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要请病假的时候按照规定的流程来的,并且对于病假的期限有具体要求的即为合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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