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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判给别人,再买房不是第一套

房屋买卖 2023-06-07 06:4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给我的房子不是变更登记后才有效。因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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