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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前的地方归店家还是公用?

小区物权 2023-06-07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铺门前位置有多少使用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商铺的所有者来说,如果购买商铺时,签订的购买合同上有明确规定,那么只能依据合同规定,因为不同的开发商、商铺所处的位置不同,使用权是不同的。
    此外,对于一般的商铺而言,使用权的确定方式又有很多种,比如商铺门前属于公用街道,那么你是没有使用权的,使用权归政府所有;如果商铺门前是在小区里面,那么使用权也不属于个人,而属于集体共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铺门前位置有多少使用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商铺的所有者来说,如果购买商铺时,签订的购买合同上有明确规定,那么只能依据合同规定,因为不同的开发商、商铺所处的位置不同,使用权是不同的。
    此外,对于一般的商铺而言,使用权的确定方式又有很多种,比如商铺门前属于公用街道,那么你是没有使用权的,使用权归政府所有;如果商铺门前是在小区里面,那么使用权也不属于个人,而属于集体共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法律分析:
    1、如果商铺门前在小区内,商铺门前道路(包括商铺门前的人行道)的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商铺门前使用权也是既不属于你,也不属于物业。
    2、如果商铺门前对着是公用街道的话,那么商铺门前道路(包括商铺门前的人行道)的使用权是归政府所有的,商铺门前使用权既不属于个人也不属于物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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