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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朋友4000块钱。我之前给他换了800块钱,因为我才19岁,没有条件上班。现在他起诉我了。今天法院打电话给我说要协调,但是我现在不能去他家。我可以通过口头或者拍照的方式找人写借条吗?

民间借贷 2023-06-07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之间的借贷属于普通民间借贷,写借条没有特例,一般是要写好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以及借款的利息。
  • 写借条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写明借款信息、还款日期等重要内容,必要时可以找专业律师撰写。
  • 法律分析:朋友借钱后,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当事人想讨回的,可以进行起诉。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欠款的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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