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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除了我承包的鱼塘,没有给予赔偿

拆迁补偿 2023-06-08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农村鱼塘拆迁补偿标准
    1、由于该鱼塘系集体所有,所以地上构(附)着物费归集体,青苗费归承包者。如承包者在承包期对地上构(附)着物有新投入,可向村社反映后,据实协商分配。
    2、因国家征地,鱼塘承包关系自然终止。如承包期剩余年限已缴承包款,发包方应予退还。承包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承包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可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3、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二、农村征收土地面积中的鱼塘补偿费是小组还是村集体
    村小组属该村集体的组成,如果该鱼塘属村民小组管理使用,其被征收后补偿应该属村民小组。在农村,常出现个人承包鱼塘的情况;如果鱼塘的所有权属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塘土地的征收所得应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承包人只享有对鱼的损失补偿或赔偿。另外,要搞清鱼塘是属于村民委员会管理或是到具体的村民小组管理;如果是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投资修建的鱼塘,其土地征用所得补偿属该村民小组的全体成员。
    在我国,村级区划不统一;有的地方设村民委员会、合作社、村民小组;有的的地方只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因此,村集体是个大概念,他可指村民委员会;也可指合作社(生产队);还可指村民小组,应该明确村集体属哪一级的村集体。
  • 法律分析:目前国家没有与征用鱼池的标准赔偿相关的法律,但规定了征收土地的赔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条 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
    第四条 国家鼓励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
  • 如果是农村集体强制拆除鱼塘,叫做国家征收土地,国家集体一般是会给予你补偿的。如果是私人企业因发展需要强制拆除你的鱼塘,你可以将你的损失折合人民币有多少金额,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邀请村委会或他人居中调解,实在不行建议法院起诉。
    征来收是指征收主体源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应按照土地原用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拓展资料】
    鱼塘按养殖水面积补偿是算水面的面积进行补偿。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包括耕地补偿费及其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多年生林木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
    现在国家并未制订全国土地征用补偿统一标准。
    第一,需要看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第二,要看有无相应的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
    第三,要有无相应投入的证据。
    只有在上述情况明确的情况下,对你谈判才是有利的。
    至于补偿,各地即使有所谓的标准,也是相当地低的,征地拆迁谈判是一个综合性的对话,需要考虑上述情况以及拆迁的原因,投资人等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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