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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以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办理我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6-08 2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证去名字的方式:
    1、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住房房产证等。共同到房管部门,申请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即可;
    2、只要证件齐全,无需缴契税。
    但是要把住房贷款还清,房产无抵押,无司法查封;
    3、如果一方不配合,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不管对方是否配合,都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 你好,房产证是有没有你的名字,如果有,那么就不需要再确权了,你已经是所有权人,如果没有你的名字,需要拿着相应的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大概需要1-3个月的时间。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的名字要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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