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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借给一个人的钱,那个人还没还,还把我拉黑了,我有聊天记录,数据,请问这个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08 2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别人借钱不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首先要和对方正常交流,在交流过程中注意多收集有力的证据。比如借钱时留下的借条,接打电话时全程录音,保存各种软件交流时聊天记录的截图以及收集银行的转账记录,只要收集到可以证明对方借钱的主要证据,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债务人全部偿还。
    如果债务人依旧不还,打算赖账,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用以抵扣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
    1、您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2、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4、若有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5、有银行转账,只能证明你曾转钱给他,但还不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若你没有其他证据辅助证明是借款的话,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他,要求他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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