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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借钱,丈夫不知情,妻子去世了,丈夫需要还这笔钱吗?

债务追讨 2023-06-09 0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去世之后其债务妻子不一定要还,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需要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则妻子不需要偿还,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隐瞒妻子在外借钱后去世的情况下,如果是为家庭生活所欠的,那么属于夫妻债务,即使女方不知情的,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同时如果女方继承了男方的遗产,那么也需要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但如果为丈夫个人债务,且妻子没有继承其遗产的,则无需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借款人意外死亡的,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可以起诉要求其妻子还款。如果死者的妻子继承了遗产,那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妻子在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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