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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房子抵押银行还不上,房子银行拍卖期间对自己会有什么影响吗

银行 2019-03-15 21: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贷款不还超过六期,并经贷款的银行催交,还是不还的,银行就认定为不良信用户。然后,银行就会启动法律程序,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执行房产拍卖还款。如果到期不还,那么银行会向法院起诉你,然后就是拍卖你的房产,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诉讼费用、拍卖费用、协助执行费用等。

  • 1、拍卖标的房地产是否有重复查封。
    2、产权人为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时,房地产拍卖需要取得上级部门的许可意见。
    3、如果拍卖标的发生用途转换,如产权证为住宅用途,拍卖按照实际商业用途拍卖时,为了保证拍卖成交后进行产权变更过户,补办规定的用途手续,必须进一步收集取证原始产权证办理过程的相关文件,如房屋平面图、地籍图、规划设计批文等。
    4、有共有人的房地产拍卖,须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转让意见。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5、有租赁登记的房地产拍卖,须将拍卖行为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6、分层、分套的房屋拍卖,买受人按分摊的建筑面积取得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
    7、房屋的附属设施、公共部位、公用设备与房屋同时拍卖转让,应在公告中说明,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8、建筑设计为成套的房屋,一般不得分割拍卖。
  • 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抵押合同是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处理:第一,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抵押合同均没有办理登记的,则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之价款按债权比例清偿;第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这时如果抵押物的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第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在这种情况下并存的抵押权中,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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