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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职员用自己的钱给别人放高利贷会有什么影响

其他 2023-06-09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放高利贷如果行为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 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就受法律保护。但一般情况下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当事人作为员工,在高利贷公司上班一般是不犯法的,同时个人放高利贷一般也是不犯法的。但对于所放高利贷的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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