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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给了定金,但是在没有发货的情况下,申请退款,商家不同意退款,还发货,拒收违法

网络购物 2023-06-11 0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购遇到卖家不发货超出规定时间的是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家可以尝试与卖家沟通,经催告卖家无正当理由仍不发货的可以申请退款,卖家拒绝退款的可以申请客服介入,在退款成功交易关闭后的15天内,买家一并发起违背承诺的投诉,经核实投诉成立的卖家需要赔偿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卖家不发货拒绝退款的,买家可以与卖家进行协商,要求卖家尽快继续履行发货义务或者予以退款;协商无效的,买家可以收集好卖家违约的证据向网购平台进行投诉,或者让网购平台介入调解,经网购平台介入仍不能解决问题的,买家可以向法院起诉卖家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商家不给退定金的,首先可以和商家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工商部门介入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给付定金一方履行支付价款义务后,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或者折抵价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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