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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房屋过户是否需要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 2023-06-11 06: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提供买卖合同。因为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 合同有效,但是产权还是归卖方,需要过户后才取得产权。一般情况下,除小产权房以外,绝大多数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没有任何关系。
    正是因为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合同是无效的,当然也就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比如小产权房。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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