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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工作4年有6个月没有缴纳社保单位,可要求公司补缴?

破产清算 2023-06-11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与谁提出没有关系。
    2、申请时间,应在 解除劳动合同 后六十日年内提出。 法律规定较多,暂摘下列几条以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义务缴纳,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工资比例各承担一部分,劳动者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替劳动者代扣代缴,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劳动局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措施,劳动者如果仅仅是向劳动局举报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劳动局只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理,而不会对劳动者的社保问题进行处理,劳动者如果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应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 公司的破产财产在清偿共同债务和破产费用后,剩余的要清偿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以以前的社会是可以补缴的。首先员工需要确认一下社保是欠费状态还是停缴状态,如果公司没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那就处于欠缴状态,必须由原单位办理补缴,才能办理转出或接着缴纳。。在单位破产倒闭后,继续缴纳社保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以前已缴费但未接续到灵活就业户的,仍按原单位缴费,转入灵活就业户后,按灵活就业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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