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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刚毕业出来工作的学生,公司要求给我调岗,我不同意,就以我考核不通过的理由把我辞退,干了将近十个月,三月份入的职,没有签劳动合同,一直到11月才补签的,合同起始日是我入职那天,但我的落款日期填的是11月的,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可以仲裁吗,双倍工资是否可以申请

无故辞退 2023-06-11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调岗降薪一般不可以得到双倍赔偿。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的前提是违法辞退,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决定续签,但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不合法。调岗降薪要经双方依法协商达成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劳动者拒绝公司降低条件续约的要求的,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后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在劳动者入职半年后补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司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半年不签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五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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