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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可以保守治疗的,但被医生开刀了,这种算医疗事故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11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非法行医致死不是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医疗事故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处理。因为我国《民法典》将医疗事故纳入了侵权责任篇章中,对医疗事故也做了一定的规定,因此医疗事故是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 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 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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