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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这里上班没有给我签劳务合同,我今天晚上请假不批,直接给我按旷工3天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1 2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劳动者没有按规定请假的,则在正常工作期间不去上班算旷工。如果按规定办理了请假手续的,则不算旷工。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起诉等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旷工的情形: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一般连续旷工3天以上,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劳动者无正当理由去请假,不被批准后旷工的,一般超过三天就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正当理由请假的,则用人单位不得以假期过长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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