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感情不和,想离婚。如果不起诉,只分居,多久法院支持离婚。

离婚 2019-04-02 16: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属于夫妻感情不和的重要表现之一,因此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且法院不用经过庭前调解,可以直接判决双方离婚并对财产分割进行判决。同时家暴方作为过错方,受害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
  • 夫妻双方结婚后感情破裂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九条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 诉讼离婚如果对方不配合且不出现,在法律程序上就耗时比较多,法院在确定无法联系对方的情况下会进行公告送达,传票公告送达的时间为60天加30天举证期,判决公告时间为60天加15天的上诉期,且公告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公告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存在法律规定准许离婚的情形,一般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还是不出现,时间参照第一次起诉时耗费的时间。所以尽可能让对方参与到离婚诉讼中,否则耗时会很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