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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06-12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买方具有合法资格,由于农村房子所占用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因此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购买农村房屋,城市居民不具备资格。
    2、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卖房必须对进行交易的房子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存在争议,将无法进行买卖。
    3、买方不可以购房的方式变相占用宅基地,已经拥有宅基地的,进行农村房屋交易将无效。
    4、房子的买卖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只有这样,买卖才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农村房屋买卖金额应由买卖双方进行协商,根据协商结果如实填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法律分析: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进行转让。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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