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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迁户口应需要什么证件

其他 2023-06-12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过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
    2、村委接收证;
    3、户籍证明;
    4、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5、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为:《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结婚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是夫妻二人带上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迁入,申请成功后,双方凭准许迁入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需要的证件是个人申请;户籍证明;男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接收证;结婚证;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婚迁户口需要如下手续:
    1、向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申请准迁,领取准迁证;
    2、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注销户口;
    3、前往预备迁入辖区的户籍登记中心提交迁出证,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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