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租客小孩从出租房窗户掉下楼房东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3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在出租房坠楼的,如果是不可归因于出租房的意外事件,房东一般是不需承担责任的。如果是因窗台年久失修而导致租客坠楼的,房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孩子从阳台掉下摔死,房东并不必然承担责任。如果阳台存在安全隐患,即栏杆高度不足以保护孩子且房东没有及时修缮和维护,那么房东存在过错,则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反之,如果阳台安装符合规定,房东不存在过错,则房东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只要不是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或者房东管理房屋问题导致租客的意外受伤的,与房主没有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